目前分類:設計的可能性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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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北美館有兩項展覽是有別於一般大眾對藝術認知的展覽,一個是服裝設計師Vivienne Westwood的時尚生涯,一個是普立茲建築獎作品展。這兩個展覽不同於一般常見的繪畫、雕塑、攝影與裝置的藝術形式,所揭示的是,這些隱身在我們生活中的藝術家,如何讓人們透過日常所見來感受「美」。
不同於我們常見由藝術家所創作的藝術品,這些設計師所呈現的,卻有一項截然不同的特色,那就是「商業」。不論是建築、衣服或是器物,總是有一個由「錢」所決定的機制。換句話說,他們的形式決定不全然是藝術家的意志;說的白話一點,背後出錢的那位藏鏡人,或多或少影響了作品的最終形式,而這也是純藝術與應用藝術的最大差別。我個人覺得蠻像有錢人家的小孩與沒錢人家的小孩,鴨鴨說出,侃侃而談的神情狀,之間的差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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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設計的朋友都有一種經驗,非常不屑發表的時候,某些同學把他自己明明設計的不怎麼樣的作品,運用他那三吋不爛之舌,把他的設計說的很偉大。而更令人痛恨的事,老師卻相信他那一套,給了他很好的分數,而自己之後才在自我安慰,加上洩憤式的直指老師太爛。

設計需要敘述嗎?設計的好可以不用敘述來感受嗎?設計要怎麼敘述?

麥 兆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很少有行業需要一直大聲疾呼要怎麼跟自己配合。彷彿設計師就像突然來到地球的外星人,而且就像史匹柏所描述的,是屬於善良的外星人(像ET一類的)。所以設計師要不斷的教育地球人,設計師是怎樣的生物。
如果你需要外星人(設計師)的智慧,請你說外星人的語言吧!不要自己假裝成外星人,說些外星人都不懂的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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